30日,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部长安大熙)研究了对自民联前总裁金钟泌进行不拘留起诉的方案。金钟泌涉嫌在6.13地方选举时,从三星集团收受了15亿韩元的债券。
据悉,检察机关在调查总统选举资金过程中,一直坚持对收受10亿韩元以上非法政治资金的政治人士进行拘留调查的原则。但考虑到金钟泌年岁已高(1926年生),决定对其进行不拘留调查。
对此,检察机关总长宋光洙表示:“我们将慎重讨论,至今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
据悉,检察机关通知金钟泌在6日前往检察机关接受调查,但为确定正式的传唤日程,与金钟泌进行了协商。
检察机关计划,如果金钟泌接受传唤,就调查在2000年是否向建设交通部前长官金镕采转交了现代建设公司的6亿韩元。当时,金镕采担任韩国土地公社总经理一职。
但即使确有此事,由于超过《政治资金法》规定的公诉时效(3年),很难对该部分进行司法处理。
另外,宋光洙就何时强制拘留前天发送逮捕令的自民联议员李仁济问题表示:“由于发生不幸的事情(全南道知事朴泰荣自杀),我们将进行充分的讨论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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