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法务部研究赦免制度修改方案

Posted March. 31, 2004 22:50   

如果因涉嫌收受非法政治资金而被拘留的政治人士被判有罪,将度过一定时间的囚禁生活。而且中国同胞获得国籍的程序将变得简单。原先中国同胞恢复国籍比外国同胞还要困难。

31日,法务部长官康锦实向代理总统高建报告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今年主要业务推进计划。

法务部计划制定“禁止对腐败事件牵连者实行提前赦免,应进行客观审查程序”的赦免制度修改方案,并于6、7月份通过听证会确定。

该修改方案中将包括的内容有,犯有腐败罪的人在被判决后,如果没有经过一定期限,在没有特别的理由下禁止对其进行赦免,而且把反人道重犯排除在赦免对象之外。

法务部就获得国籍问题决定,废除限制中国同胞的方针,并制定适用所有外国同胞的方针,从1日开始实行。

以中国同胞为例,原先要有在职证明书和财政证明书,这样才有可能恢复国籍。但修改方案中规定,只要能证明本人或父母曾拥有韩国国籍,就能恢复国籍。与此同时,法务部计划,通过灵活利用起诉之前的保释,扩大不拘留调查。调查嫌疑人时,进行录音、录像等科学调查,加强对人权的保障。法务部还研究相关方案,在检察员移交起诉事件之前,有效率地分配负责调查、指挥的检察机关的调查功能。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