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国家党和民主党为解决严重分裂国论的弹劾政局,有意提出撤回弹劾,那么就应该收集党的意见后,堂堂正正地加以推进。姑且不论能否从法律角度撤回弹劾,只要在政治上存在错误,就应该以党的名义加以纠正。这才是表决通过总统弹劾案的政党应做的事情。
由参加大国家党代表竞选的金文洙议员主导,加上因失去民心而心存畏惧的一些议员极力迎合,在国民眼里只能是“无论如何也要在议会选举中占一席之地”的肤浅的议会选举战术而已。虽然没有实现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企图以民心为由扩大党的影响力,并使其有利于选举,那么这无疑是第二次侮辱国民。
金文洙表示,“必须尊重民心所向。”并提出了撤回弹劾的主张。其意是无法避免在民意调查中占70%的国民反对弹劾的现实,那么试问,在国会进行表决前反对弹劾的多数意见但难道不是“民心所向”吗? 这无疑就是将民意当作“顺则受,逆则弃”的对象。
也有一些议员现在却说“曲解了民意”。听起来这只是即使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也以“曾主张过撤回弹劾”为由在议会选举中得到选票的窘迫的辩解而已。
国民并不认为表决通过弹劾案是某某个人的行为。因为国民认为弹劾总统是大国家党和民主党主导的集体行为,所以刮起了对在野党的逆风。如果在野党承认错误,就应该由党出面表示负责,而不是几位议员出面表态。否则,就应该虚心的等待选民们的审判,而不应该做胆怯的辩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