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将从明年起,非农国民购买的农地面积上限将从现在的300坪上调至1000坪。
另外,在超过整个国土面积(9.9461万平方公里)10%的农业振兴地区(1.1484万平方公里)中,同城市区域临近的地区将会被作为范围相对大的生产管理地区得到开发。
13日,农林部长官许祥万在青瓦台举行的国务会议上发表了上述内容的“农地制度修改方案”报告。
许祥万表示:“将城市资本引向农村,应将普通人的农地需要限度从300坪扩大为1000坪。”同时公布:“尤其是应向农村振兴地区以外的农地集中引进城市资本。
为此,农林部计划对不属于农业振兴地区的农地,使用面积小或因倾斜度严重而不适合机械化耕种的土地,允许转换用途,用于建立养老院、基金会、农村发展产业等。
另外,许祥万称:“同城市相临的农村振兴地区(全部的5%),与其耕种不如解除限制进行开发。正在同建设交通部讨论具体的解除规模。”
政府认为,在农业市场开放之际,把倾斜度严重或过于靠近山而很难进行机械化耕种的土地用于农地是不合理的决定。
农业振兴地区制度是政府为了保持和管理粮食的稳定生产和供应所必需的优良农地而于1992年制定的。
目前,在全国只有1.063平方公里(约31.89亿坪)的农地和854平方公里(约2.5620亿坪)非农地,共计1.1484万平方公里(约34亿坪)的土地用于农作物种植和农用设施(农作物仓库或交易市场),直接利用于农业生产。
宋眞洽 李鍾焄 jinhup@donga.com taylor55@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