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则从明年4月开始,将会推进对类似汽油产品无需经过检察机关而由政府直接查封制造、销售地点的方案。
另外,把石油事业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石油代替产品”,从而封锁类似石油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23日,产业资源部表示,受理了规制改革委员会的劝告案,并最终确定了上述内容为主的石油事业法修订案。
产业资源部决定,把石油事业法的名称改为“石油以及石油代替原料事业法”,从而阻止类似汽油或添加剂等可以取代汽油而被使用的产品的制造。
修订案明确表明,对于类似石油产品生产工厂和销售设施无需履行必须经过检察机关的现行法律规定而由政府来直接采取废除、关闭、封锁等行政措施。
产业资源部正在推进有关方案,就是经过国务会议,获得明年1月国会通过之后快则从明年4月开始实施的方案。
产业资源部石油产业科科长廉明天表示:“如果经过向检察机关举报以及诉讼等程序需花费2年以上的时间,而且此期间进行类似汽油生产以及销售的企业很多。”以此解释了修改法律的理由。
对此,引起添加剂或类似汽油争议的Cenox等制造企业反对说:“修改法是政府自行做出违法与否判断并镇压开发代替燃料事业萌芽的举动。”
修订案中把碳化氢含有物和把该含有物与石油产品或石油化学产品混合而成的物质也包括在了类似石油产品范围内。
碳化氢含有物是指,煤炭、天然气等易燃物质,而以前往往出现了很多把该物质混合于石油制品,利用《石油事业法》的漏洞大发横财的现象。
产业资源部曾计划增设与把使用类似石油制品者与生产、销售者一同处罚的条款,但由于规章制度改革委员会的劝阻而未能实施。
李恩雨 libr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