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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进废除转让税特别减免优惠政策

Posted November. 09, 2003 23:02   

政府正在推进以下方案,即,对拥有3套以上住房的人,以后在出售住房时将征收82.5%的转让所得税,取消对长期拥有住宅的人的特别减免优惠。9日,据财政经济部透露,为防止出现房地产投机,康奉均(开放的我们党)等12名议员7日向国会提交了以上述内容为主的所得税、法人税及征税特例限制法修改案。

修改案规定,目前出售拥有时间超过3年的住房,则在征税标准上减免10~30%(长期拥有特别减免)的转让差价,但从明年开始,1户3套住房以上者不属于该优惠对象。

但是目前拥有3套以上住房的人,到明年年底为止,出售住房可以享受现行特别减免优惠。

优先适用转让税浮动税率(15%)的对象是,在以实际交易价格征收转让税的汉城江南地区等投机地区拥有住房且属于1户拥有2套以上住房者。

虽然现行所得税法中也明文规定了浮动税率,但是此次修改案具体规定了包括投机地区的住房在内,拥有2套以上住房者优先适用浮动税率。也就是说,在非投机地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者不属于优先适用对象。

修改案对注册为住房买卖业者的个人出售房屋所出现的差价规定,虽然迄今为止是以综合所得税率(9~36%)征收税金,但以后将适用转让税率。

另外,对法人的住房转让差价,除征收普通法人税(5%,27%)外,还要增收30%的法人税。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