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日悉,受到进行亲北活动嫌疑的德国明特斯大学教授宋斗律向国家情报院坦白了自己既是北韩劳动党排名第23位的政治局候补委员又是党中央委员“金哲洙”的事实。
国情院在当天把附有起诉和上诉保留意见的宋斗律事件转交给了检察机关,因此,检察机关的最后判断倍受关注。
△国情院的情报委报告=大国家党情报委干事郑亨根议员透露,国情院在当天向国会情报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书中表示,宋斗律在1973年9月第一次访北并加入劳动党后,直到今年3月为止以对南工作活动为目的进行了共18次的访北活动。据悉,宋斗律还坦白了从1991年至1995年以研究费用的名义从北韩收取了每年2万至3万美元的共15万美元左右的资金的事实。
郑议员透露,国情院院长高泳耉在当天的国会情报委国政监察中表示:“从上月23日开始到27日传唤宋斗律进行调查的结果,通过宋斗律本人坦白确认了上述事实。因没有逃跑及毁灭证据的忧虑,以不拘留起诉意见把宋斗律事件转交给了检察机关。”
郑议员传达称,宋斗律坦白说,在从德北韩情报人员处得知在1994年金日成主席逝世时,自己以“金哲洙”的名字被当选为北韩葬礼委员会委员的事实的过程中同时获悉自己于1991年被当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的事实。
据悉,宋斗律在1996年8月其父去逝时,通过在德北韩情报人员收到了1500马克的慰问金,而且在以后劳动党创党日和国防委员长金正日生日时,亲笔写10多份“(金正日)将军万寿无疆祝愿书”和“忠诚宣誓书”发往北韩。
△宋斗律司法处理混乱=国情院在1日结束了对宋斗律亲北活动嫌疑的调查,并与起诉意见一起把该案转交给了检察机关。
国情院表示,调查结果表明,宋斗律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中规定的△加入反国家团体(加入北韩劳动党-第3条第1款2号)△特别逃脱(通过邀请访问北韩-第6条第2款)△见面、通信(与金日成主席见面-第8条第1款)△收受金钱(从北韩收到航空费用-第5条第2款)等。
但是国情院向检察机关出示起诉意见的同时还一反常态地附加了一条:“如果宋斗律表现出更为真诚的反省态度,并积极响应韩国的宽容政策,则有可能得到保留上诉处理”
受理宋斗律事件的汉城地检公安1部(部长审判员吴世宪)计划在本周内传唤宋斗律,集中调查否认“劳动党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嫌疑,为此,检察机关正在审议委托法务部把原先3日到期的宋斗律出国禁止时限予以延长的方案。
李承憲 李泰熏 ddr@donga.com jeffl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