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观点]政权与检察机关

Posted August. 17, 2003 21:55   

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中,检察机关的权限一向是极具威严的。因为这些国家的检察机关除了拥有起诉权之外,还拥有独立的调查权和对司法警察的调查指挥权。相反,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检察机关主要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因而不能说检察机关是独具权威的机关。包括日本在内,被认为检察机关拥有很大权威的国家大都采用议员内阁制,而且多数都是确立职业公务员制度的国家,这一点也是值得关注的一部分。

△我国虽然拥有总统中心制权力结构,但在检察机关权限方面,却以大陆法系为基础。因此,检察机关固有的调查权、提起公诉权也不能不受总管人事、国政问题的总统意志的影响。“5.16军事政变”后,前总统朴正熙利用中央情报部这一微不足道的权力机关对检察机关及司法部施加了影响力,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保安司令官出身的前总统全斗焕虽然很重视负责社会治安的警方的士气,但似乎认为检察机关是“对权威敏感的法律技术者集团” 。直到卢泰愚政府,我们不能否认检察机关极力迎合权力者的事实。

△可以说主张在野党时期曾受到公安检察机关许多迫害的金泳三及金大中两位前总统表现出了既不改革检察机关也不掌握检察机关的尴尬姿态。尽管不了解检察机关及法律结构可能是原因之一,但主要还是因为他们采用了执著地选任可信任的长官、检察厅厅长等失败的人事政策。最终,此举导致了总统之子逐一步入监狱,而检察机关在国民心中的信誉度大幅下跌的结果。

△拥立光复之后第一代律师出身总统的参与政府上台后,可以说检察机关把自己与包括青瓦台在内的其他政治权力的关系弄得有些紧张。经历一次人事风波的检察机关以两败俱伤的态势展开了对秘密资金的调查。这在以前是根本无法想象的举动。虽然一些人说什么“法西斯检察机关”之类的话,但铲除社会邪恶分子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姑且不论其他,仅从卢武铉总统未对检察机关的调查施加影响力的举动看,这是值得替国民及国家的将来感到庆幸的事情。

评论员 洪赞植 chansik@donga.com /客串评论员 国民大学校长 郑城镇  sjchung@kookmin.a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