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计划对受贿金额达1000万韩元的国会议员、长官级高层公职人员申请拘捕令。迄今为止,按惯例,只对收受5000万韩元左右的上述人员申请拘捕令。
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检察长安大熙)于30日召开了全国特别调查部长会议,向全国检察厅下达了上述方针。
检察机关负责人解释说:“公职人员不正之风和政经相互串通的腐败是阻碍进军国民收入2万美元时代的最大因素。”“得到加强的刑事处罚方针的目的是根据新的衡量标准,斩断与政界相连的腐败链。”
一直以来,检察机关虽没有明确的内部方针,但对以下情况,根据情节申请拘捕令,即,国会议员和长官收受5000万韩元,次官级人员收受3000万韩元,中央部门局长和室长级人员收受2000万韩元,科长级人员收受1000万韩元。
随着对国会议员和长官级人士的拘捕令申请标准大幅加强,无法排除对包括次官级、局长和室长级,科长级人士在内的普通公职人员的拘捕令申请标准下降到几百万韩元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决定积极查明政界人士收受的政治资金和公务员收受的“礼金”有无代价性质,如果证实隐瞒政治资金,则将适用逃税嫌疑。
检察机关还特别对政界人士的中介行为积极适用《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斡旋受贿罪(最低量刑为有期徒刑5年以上)。目前,对上述情况适用斡旋收财罪(最高量型为有期徒刑5年)。检察机关还决定积极揭发为进行贿赂而被利用的上市公司筹集非法资金和进行财务欺诈的事实,并加大对行贿人的处罚程度。此外,还计划彻底没收收缴由行贿受贿带来的非法收入和财产。检察机关为积极诱导对政界人士和公职人员腐败情况的检举,决定推进设立“腐败检举中心”,并对检举人员给予奖励的制度。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