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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家党决定接受集体诉讼制

Posted April. 18, 2003 21:50   

大国家党决定,在制定可防止盲目诉讼的完善政策的前提下,同意引入政府正在推进的证券集体诉讼制。

18日,大国家党第2调整委员会委员长任太熙在国会司法委财经委员联席会议结束之后透露:“将全面审议证券领域集体诉讼制,在下周内向国会提交修改案。”任太熙强调称:“对股份操纵、发布虚假消息等行为可以即刻适用新法规,但考虑到SK事件,决定延缓1~2年后再对财务欺诈适用该法规。”

这意味着大国家党对这一法规持“调整时期”的立场,事实上让出了很大一步。因此,预计相关审议将在短期内结束。

为法律平等起见,大国家党在修改案中加入了把诉讼对象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上市公司的内容。前政府制定的法案规定,对股价操纵、发布虚假消息等行为,只有企业总资产达到2万亿韩元时,才能成为被诉讼对象。

另外,大国家党为阻止盲目诉讼泛滥的现象,正在讨论相关方案,其内容为,△在得到法院许可之前,先由金融监督当局介入的纷争调整委员会予以处理△对诬告、恶意性诉讼,为保障受害者损失赔偿金,实施保证金制度。

任太熙就诉讼条件称:“政府案规定,被起诉企业应具备50名以上股东,但我们决定追加规定所拥有股份规模。对发布虚假消息的相关规定,将在‘重要事件’的措词规定中追加明确的标准。”



鄭然旭 jyw1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