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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有望参与法庭审判

Posted February. 03, 2003 22:19   

作为长期司法改革课题,政府将推进引入不具备法律专家资格的普通国民参与到法院审判过程的“参审制”或“陪审制”的方案。

大法院3日公布,为了在审判过程中反映普通人的正确常识,并提高对审判的信赖度,决定引入参审制或陪审制。

国内现行宪法规定“最终审判权由法官行使”,只有修改宪法才能引入这两项制度之一,因此确定具体引入时期尚早。

大法院决定在两项制度中重点研究参审制,并决定首先推进引入在改宪以前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审判社会重大刑事案件时,听取普通市民意见的“市民司法监听员”制度。

大法院计划,截止到3月组成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的“法官人事制度改善委员会”,并准备大法院院长提交大法官人选名单的提名程序和改善高级法官循环任职和聘用法官及职称评定制度等方案。

大法院还为了防止应该向社会各界发展的人才聚集到司法考试,以及大学出现“考试辅导班”的弊端,决定积极研究引入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法科大学)的方案。

大法院正在研究,把现行2年制司法研修院的教育方式改为1年的基础公共实务教育后,再按法院、检察机关、律师等职业划分,分别实施1~2年教育的“1+1(2)”制度。

大法院还决定,引入在撤回诉状、撤销诉讼、调节、和解等本案未得出最终判决之前结束审理的情况下,返还当事人部分诉讼费的方案。

此外,大法院将继续推进△控制滥用扣押、处分权利△改善涉及隐私、青少年案件的审理程序△汉城市内的分院升级为地方法院△补充法官人数等方案。

不具有法律专家资格的普通人参与审判的制度-“参审制”是从国民当中选拔的普通人以参审员身份,与法官合议审判的制度;参与判决的德国和美国式制度-“陪审制”是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员排除法官在外,对案件的判罚进行表决的制度。陪审员有时还可分为参与起诉阶段的大陪审员和参与审判阶段的小陪审员。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