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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行风险投资为诱饵诈骗1000亿韩元

Posted December. 29, 2002 22:27   

对4万4253人进行10007亿多韩元诈骗的诈骗犯已被检察机关揭发。诈骗者们以“投资信息通讯等尖端风险产业,就得到投资额的150%的偿还”为诱饵,对投资者进行了诈骗。

▽作案手段:汉城地检计算机调查部(韩凤祚,部长级监查)29日表示,已拘留了    Biz & Persons公司代表李某(34岁)等8名诈骗嫌疑人。另外,对该公司釜山支社的总经理李某等5人提出不拘留起诉,指名通辑了逃到加拿大的总经理郑某(38岁)。

李某等人从去年2月成立公司后到最近,以“5天内还清投资额的50%,剩下的100%投资额在18个月内分期偿还”为诱饵,迷惑了投资者。但据调查,他们与其所宣传的“进行投资风险金融业的”的内容不同,没有任何受益活动,只是用后期投资者投资的资金偿还初期投资者本金的方法,经营了公司。

他们还伪装成网上购物公司,把仅值5~10万韩元价格的手表形式上对每个因特网账户对应的投资者以220万韩元销售的手段拉投资。虽然伪装成销售手表,但实际上让投资者用信用卡进行投资额结算,一起玩“信用卡变戏法”。给初期投资的小额投资者支付了承诺的部分,因此,短期内投资者纷至沓来。

但那些得到投资额的150%的投资者,把这些资金重新进行投资,并积极劝说亲朋好友,最终为此蒙受巨额损失的投资者也很多。

据调查,该公司在韩国共有88个分支公司和分支营业点,他们以“从各分公司总经理处收取每月投资额的9~10%的回扣后,其中3%的部分归为己有,剩下的部分以奖金的形式下发”等多层次手段进行经营。

▽损失规模和对策:目前该公司剩下的余额仅有22亿多韩元,检察机关为收回总经理郑某等主要干部的隐藏资产,展开了全面的追查账户的行动。还计划为迅速挽救被诈骗者,积极利用“赔偿命令制度”,该制度是一种不另外进行民事审判,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确认诈骗额,并让受害者得到确定判决书的制度。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