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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对权力不正之风的执法为何如此不力

[社论]对权力不正之风的执法为何如此不力

Posted November. 12, 2002 23:17   

对因涉嫌卷入作为现政权代表性权力不正之风之一的“陈承铉事件”而被拘捕的前国家情报院第2次长金银星的保释有违国民对法律的认识。与接受平息金融监督院调查委托的同时,收受5000万韩元的贿赂,并协助陈承铉潜逃的罪过相比,法律对他的判刑(有期徒刑1年)就已经是过于从轻处理了,更何况在距离刑满释放尚有两个月左右之际给予他获得保释的权力,其幕后完全有可能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关照”背景。

在保释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可疑之处。虽然法务部目前正在极力辩解说,既然具备了形式上的条件和相关程序,在法律上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但在我国的法律史上,将金某这样的“重要人物”与普通犯人一样予以保释的情况实属罕见。而且,考虑到社会对他的关注程度而未将保释的事实公诸于众也并非是什么光明磊落的做法。

在分别由4名外部人士和内部人士组成的法务部保释审查委员会议上,金某的保释方案能够得以顺利通过也是件值得怀疑的事情。虽以一致通过作为原则,但因决定保释的审查委员会委员长(法务次官)是新任检察总长金珏泳,而且目前正值金总长时任汉城地检厅长时所指挥的“陈承铉事件”调查案漏洞百出而引发争议。

甚至有人还怀疑,是不是为了堵住对现政权的权力不正之风事件了解甚多的金某的嘴,才对他采取了保释的措施。因为金某牵连于国情院特殊事业费的非法筹措疑惑,并一直在向现政权的实权人士权鲁甲随时报告有关情报,加上他还曾因揭露京畿城南市白宫、亭子地区的PARK VIEW公寓特惠出让的事实而引发过不小的风波。因此这里很有可能存在出于政权角度的安抚意义。

此外,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和逃税的金泓杰(金大中总统的三子)在1审中被判缓期执行的事实也颇令国民难以接受。“消极介入受托活动”是他获得释放的主要理由。但在现实生活中,即便有权人士进行暗示性委托,但接受这一委托的人往往会对此异常重视。

对现政权的权力不正之风案的调查处理应由下届政权来完成。在任期即将结束之际,现政权给国民留下一种急于“收拾残局”的印象并非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