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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弘杰脱离牢狱之灾

Posted November. 11, 2002 23:05   

金大中总统的三子金弘杰被判缓期执刑。

11日,汉城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审判长金庸宪)判处金弘杰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款2亿韩元。金弘杰因涉嫌在选定体育彩票发行商过程中,受到Tiger Pools等企业的请求,同时收受金钱并逃逸赠与税(特价法中的斡旋收财罪等)而被起诉。

另外,对与金弘杰一起被起诉的未来城市环境代表崔圭善和前汉城市政务副市长金熙完分别做出了如下判决,崔圭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罚款4.561亿韩元,金熙完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罚款8000万韩元。

审判部表示,“被告具有总统儿子的特殊身份,应注意自己的行为做法,但未能制止介入各种权益之争的崔某,所以应收到指责。”

审判部还称,“只是Tiger Pools的请求内容‘希望能够进行公正的审查’,未到严重破坏普通人的法律感情的程度,并且他的介入也是消极和被动的,所以其情节值得考虑。”

审判部还对判处缓期执行的理由表示,“同时还考虑了被告的亲哥哥因犯有类似罪刑被判重刑,所以稍有不慎两个兄弟将一起度过监狱生活等情况。”

另外,审判部就2001年3月国军机务司令部搬迁一事所提起的有关金弘杰和崔圭善涉嫌以工程控股的名义收受了S建设1.5亿韩元的诉讼,以“S建设总裁的证词没有可信性,并且没有其他证据”为由予以驳回。

金弘杰因涉嫌于去年3月以游说选定体育彩票发行商的代价收受了Tiger Pools的11.4万股股票,共收取了36.9亿余韩元并逃逸了2.24亿韩元的赠与税而被起诉。



吉鎭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