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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就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框架达成协议

中国与东盟就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框架达成协议

Posted September. 10, 2002 23:28   

9日,日本《京都通讯》报道,东盟(ASEAN)和中国为签订地区自由贸易协定(FTA),就基本框架达成了原则性协议。

据该通讯透露,于7、8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进行的协商中,东盟10国同意了中国的要求,并就实行自由贸易协定之前在农产品领域加速推进降低关税达成了协议。

此次协商是去年11月东盟和中国就10年内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达成协议后进行的第5次实务接触。

据《京都通讯》得到的《有关东盟和中国之间经济合作的基本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在动物、肉类、鱼类、奶制品、木材、蔬菜、水果、坚果类等8个领域加强降低关税合作。

据透露,虽然东盟方面主张提前降低部分工业产品的关税,但中国以首先要出台总的原产地规定为由表示了反对。双方在提前降低农产品领域关税的时间上未能缩小意见上的差距。东盟提出的时间是明年7月,但中国的意见是2004年1月。

但双方定出时限,从明年年初开始截止到2004年6月结束为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之协议的签署。另外,还就如果2010年左右实行自由贸易协定,则在东盟各国贫富国家间,给予三年时差而实行比较合理达成了一致。

据悉,双方计划于下月在新加坡进行第6次实务接触,确定将于11月在柬埔寨举行的东盟年例首脑会谈上提出的自由贸易协定草案。



ys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