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价值税在实行25年后将首次被全面改革。
政府将把由地方自治团体运营的礼仪公司等赢利单位、舞蹈培训班等的成人学习班、插花等趣味学习班等包括在附加价值税征收对象中。因此,免税和零税率适用范围将大幅减少。汽车驾驶培训班也成为课税审议对象。
由于附加价值税由消费者负担,因此,如果包括在课税范围内,消费者纳税额将上涨10%左右。
1日,财经部高层负责人透露:“将于年内起草包括这些内容的附加价值税修改案,决定提交到明年定期国会,进行听证会。”
但考虑到《附加价值税法》的修改会影响到所有的商业交易,经过一年的过渡过程后,将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
根据财经部暂定法案,若购物者拒收增值税发票,将增加税务调查等的处罚条例,同时将免除向销售者课赋的加算税。
在向过期限后登记的营业业主征收的未登记加算税和在虚假交易等不诚实纳税时征收的加算税将上涨一倍左右。由于失误而错误地制定税单时所交纳的加算税将减少一部分。
引入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RP)系统的法人不须按不同的营业点分别申报、交纳附加价值税,可在公司总部一次性交纳,因此将节省税金申报费用。
财经部负责人称:“为在法案条文中载入具体内容,将把原有8章43款的条文增加内容成为10章5节92款。”,“将包含在贯例中的内容尽量包括在法案条文中。”
所谓零税率是适用0%的税率,销售时不纳税,而购买时所纳的税予以返还的不予负担附加价值税的制度。主要适用于出口产品。与此相反,免税是虽在销售时不纳税,但购买时所纳的税款不予返还的制度。
金光賢 千光巖 kkh@donga.com i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