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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管理委员会调查“6.13”选举费用-----向选民公开,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进行调查

选举管理委员会调查“6.13”选举费用-----向选民公开,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进行调查

Posted July. 14, 2002 23:02   

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为首的各级选举管理委员会从14日开始了对参加“6.13”地方选举的候选人和其所属政党的选举费用调查工作。

各种会计报告书已于13日提交到各级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决定以这个报告书为基础首先进行为期10天的帐面审查。在帐面审查中的重点审查对象是,由各政党和候选人提交的收支报告书是否具有凭据,在选举运动期间由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有关对费用支出违规行为的警告内容是否体现在帐面上等等。

在审查中,将逐一对照收据、支付凭证、合同书、交易内容书等支出凭证文件和储蓄帐户内容。在审查中如果发现缩小、遗漏、伪造等可疑之处时,将被分类成现场对质对象。

20日左右,帐面调查将告一段落。选举管理委员会将3个月之内的会计报告书向所有具有选举权的公民公开。如果有谁受到对方候选人或有选举权公民的质疑,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双重调查”,而这些遭到质疑的候选人必须提交自己所有的相关解释资料。

到9月10日为止,选举管理委员人将对附加在会计报告书上的支出凭证、收据、交易内容书进行现场核对。在现场核对中,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对候选人经常来往的饭店或广告代理企业等进行调查,核对这些饭店或广告代理企业是否为候选人开过假收据等等。在此过程中,选管委还打算向国税厅请求协助。因为选举管理委员会本身不具备帐户追查权,而且查帐经验也明显不足,在核查工作中受到很多限制。

中央管理委员会选举管理室室长金弧烈称:“与选举费用相关的选举法违反行为的起诉有效日期是自选举之日起6个月为止(12月13日)。所以考虑到检察机关的调查时间,力争在9月10日以前结束核查工作。”

核查工作结束以后,中央选管委和各市、道的选管委将分别组成对地方自治团体团体长和地方议员的审议小组,对非法选举费用事件进行制裁。超过选举规定费用0.5%以上的均被包括在起诉、检举的范围中。

如果有人检举揭发有关非法选举费用事件,就可以拿到1000万韩元的奖金,而且彻底保密揭发人的身份。检举电话:1588—3939(全国各地均可)。



jng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