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6.29”西海交战为导火索,围绕着金大中政府的阳光政策的正展开着激烈的攻防战。曾经称之为“和平统一之伙伴” 的金正日麾下的北韩军部却悍然向我国发动突然袭击,造成我方20余人伤亡。在这种令人无比震惊的事件发生后,我国人民感到震惊、愤怒以及被背叛,也是自然的事情。而且对于政府对韩政策基调的阳光政策引发一场争论也将不可避免。
但是就像大部分其它问题一样,这次有关阳光政策的争论仍然没有致力于通过理性的讨论找到使北韩道歉的方法或提出其它政策方案,而是陷入我们自己人之间的黑白之争,徒然使内部矛盾深化。
为了能够正确有效地对阳光政策进行讨论,我想提醒这个政策的拥护者和反对者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那就是,我们的对北和平共存政策已经是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的事了,而以经济支援为主要内容的对北合作政策则是从80年代开始实施到现在的。
在本届政府执政以后被叫作“对北包容政策”,也叫作“阳光政策”的对北和解合作政策是以朴正熙政权中期的70年8月,朴总统发表的“和平统一构想宣言”和72年签订的7.4南北共同声明为主要内容演化而来的。在全斗焕、卢泰愚政府执政时,开展了更为积极的对北接触,84年举办南北经济会谈,90年制订《南北交流合作法》,91年签订了历史性的南北基本协议书,取得了相当多的成果。而金泳三政府甫一上台,更是不顾舆论反对,极力促成了非转向长期囚李仁谋遣送北韩一事,努力推行对北和解政策。他还曾与金日成共同决定举行首脑会谈,但由于后者的死亡不了了之。
所有这些,都是通过对北韩的接触和支援而企图达到促使北韩变化态度的政策,即阳光政策。
“阳光政策”这个词,与“大哥论”一样,是很早以前就开始使用的表达方式了。95年10月,当时金泳三政府执政,发生了忠南扶余发现武装共党事件。现在积极支持DJ(金大中)的阳光政策的某报纸当时在社论中写道:“在扶余发现武装间谍,(中略)这个事件也提醒了我们,我们的对北认识局限在‘阳光论’或‘大哥论’上,是多么天真啊。”
这样的事实说明两个问题,第一,“阳光政策”决不是金大中的发明或专利,第二,除李承晚政权之外,历届政府也决没有执着于“强风政权”。所以,现在的问题是金大中阳光政策中的原则和方法,而不是阳光政策本身。
核心问题是,金大中的阳光政策在确保稳固的安保局面,促使北韩发生改变,改善南北关系等方面到底取得了多大的进展?
本次的西海事件是北韩出于使北方警戒线失去作用,甚至使其成为外交焦点而进行的武力挑衅,还是出于其它意图,尚且不得而知,但是不管因为什么理由,金正日政权悍然向我国发动突然袭击的行为,说明了目前为止为了诱使北韩发生变化而一直不断向他们做出让步的金大中阳光政策的局限性和问题。政府和它的支持势力们不能在这个事实面前故作糊涂。
金大中的阳光政策就像所有其它政策一样,有它的功绩,但也有失误之处。如果说最大的功绩是它促进了民间交流和相互理解的话,那么最大的问题则出在政府并没有在国民人克的基础上推进超政党的对北政策,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将批评者统统冠以“反统一势力”的帽子,强行推行政策的刚愎自用,以及在推行方式上缺少软性和弹性的问题。其结果是我们也失去了可以随着情况变化而恰当地行使软硬兼施的双面战术的灵活性。
这都缘于在南北首脑会谈上操之过急的金大中阳光政策的僵硬和顽固性。对此,北韩用炮火对我们的经济支援恩将仇报,而西海交战事件之后,即使金刚山观光项目可以继续,我们是否保留对挣扎在饥饿线上的北韩同胞的口粮供应,也是一个令人矛盾的问题。
虽然本次西海交战事件明显是北韩军部在严密策化后进行的突然袭击,但政府却认为,金正日等北韩最高领导层是否介入尚不清楚。
但是,不管是何种情况,金正日都无法摆脱责任。如果想要使北韩道歉,并做出不再重犯的承诺,如果今后想要推行正确有效的对北政策,我们就需要认真讨论一下到目前为止的阳光政策在推行方式上是否有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