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使用信用卡等高利率贷款者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因未能还债而向法院宣告个人破产。个人破产是指无力偿债的个人在法院的许可下被免对负债的责任,但在还债之前受到种种法律制裁,包括不能担任法律上的监护人、遗言执行者、亲族会员以及受托者。
本周一汉城地方法院破产部指出,申请个人破产的人,去年共有3人,上个月有13人,而仅在本月已有12人,这大大高于去年一月9人和二月3人的数字。再加上随着会计结算日期和股东大会的临近,银行对信用卡负债日益关注, 单在上周便有6人申请破产。
个人破产者97年全年共有14人并随着金融风暴的爆发而剧增, 98年为250人, 99年为300人,但去年猛降到87人。汉城地方法院破产部有关人士称, 越来多的人因未能偿还信用卡负债而申请破产,原因在于:其一,银行不再像以前那样把营业重点放在较易确保担保和延期率较低的个人消费者身上;其二, 个人消费者更多利用发给现钞服务或信用卡借贷等信用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