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改国家安全法方面,朝野3党的立场不仅在总论上,还在具体条款上,各有不同。
目前,对国家安全法的争论焦点是规定反国家团体概念的第2条、7条(煽动颂扬等)与10条(不告知罪)。
△ 自封政府
第2条把反国家团体规定为:自封政府和以发动政变为目的而设立的国内外组织或团体。
据该条款,宪法所规定在属于大韩民国领土的韩半岛上成立政府的北韩自然被定为反国家团体。
最引起争论的是有关“自封政府”的条款。民主党要求删除这一部份。大国家党少壮派议员也同意此点。这就意味着,若北韩放弃挑衅行为,我国政府将不会把北韩视为反国家团体。
然而,大国家党大多数议员与自民联则对此持强烈反对的态度。他们认为,考虑到南北关系的双重性,北韩不会放弃武力统一的梦想。
△ 煽动颂扬等
民主党认为,修改国家安全法的重点在于修改有关煽动颂扬罪的第七条。因此,民主党正在积极商讨除了第一行的有关构成并加入反国家团体或反动团体和第三行的有关煽动宣传北韩行为之外,全部删除包括第五行──有关记录反动内容文章在内的所有条款。大国家党少壮派议员也主张部份删除上述条款或者严格限制
处罚对象和条件。
然而,大国家党大多数议员和自民联却强烈反对,说“这为时过早”。他们力主,“只要搜查机构妥当运用法律,能够防止误用、滥用法律现象”。
△ 不告知罪
民主党要求删除有关不告知罪的第10条。按照该法律,每个人都有义务告发犯人,若不遵守,将判处刑事处罚。民主党认为,这不仅违背人性,还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良心自由。大国家党少壮派议员也同意此点。
然而,国家情报院和检查公安搜查队的有关人士对此感到不满。他们说,“在实地搜查过程中,该条款是很有帮助的有效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