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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松扣的法院与检查

Posted December. 12, 2000 21:56   

最近在法院与检查部门发生了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不久前在所谓铳风案一审宣告审判时,审判员对3名不拘留被告人判处了实刑,取消了保释。但法院与检查却没有及时监禁他们。这并不是简单的失误。这使我们看到:连国民一直信任并依靠的法院 也开始纪律松驰,实在令人感到可惜。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应该是既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防卫权力,尽可能避免监禁,又要依法严格执行。这才是依法治理。从这一角度来将,执法上的任何失误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尤其是法院的失误,即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与裁判的权威息息相关,其问题的严重性就可想而知。

当然,裁判部在为自己百般辩护。但事实是:在决定取消保释之后,由于是他们疏忽了人犯的处理过程而造成了失误,这是不可否认的。虽然根据刑事诉讼原则,检查官和法院职员有义务执行不拘留被告的拘留,但裁判部也没有对此做充分的准备。

检查同样也没有为自己申辩的余地。因为,此案件一方面受到社会关注成为焦点,另一方面人们都相信法庭会进行拘留处理,可是在这么重大的案件宣告审判时,检查官却没有出席,导致在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出了严重的差错。虽然在事后急忙着手逮捕了被告吴静恩与韩成基,而且在第二天,被告张锡重自首了,而使人犯拘留问题告了一段落,但是检查还是难逃其责。

更为严重的是,法院与检查都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而一味的互相指责对方,推卸责任。如果说,不拘留审判制度本身有问题的话,双方应该是携手合作,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来。但是他们这种推卸责任的态度,实在令国民大失所望。这简直是辜负国民期望的行为。

还有,在上个月,检查职员把检查官指示警察进行补充调查的有关文件,错误的送到了法院,而法院值班裁判员却在没有进一步确认这份文件的情况下,就颁发了逮捕证,而后来,又手忙脚乱的收回了逮捕令。简直是一场闹剧。

不久前,还发生了由于法院与拘留所在联络上出现了失误,而致使东方金库非法贷款案的被告未能出席审判的荒唐事件,导致第一次审判不得不被推迟。

为了实现依法治国,法律界应该首当其冲,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法院和检查也应该从最近的失误中吸取教训,进行认真的反思,决不能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