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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金融结构调整的方式正确吗?

Posted December. 07, 2000 22:21   

接近年底,资金市场又出现了异常动向。这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连中坚企业也都在危机中挣扎的消息,实在是令我们非常不安。银行不肯放款的理由是:因为在结构调整的情况下,银行必须按照国际结算银行(BIS)的标准调整自己的资本比例。之所以必须加快金融结构调整,其理由正在通过市场充分显示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分两阶段进行金融结构调整的方案出台了。其具体内容为,投入7兆韩元的国家资金,使6家效益不好的银行成为无担保贷款单位,将与效益好的银行合并失败的银行并入明年2月即将诞生的以韩汇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持股公司。

其中最让人忧心的是:效益好的银行与效益不好的银行合并后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从原则上讲,效益不好的银行不仅没有摘牌,而且还与效益好的银行合并,这本身就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因为,万一合并以后,这种大型银行破产的话,就会对我们的经济产生极大的冲击, ,并且变成很大的包袱,成为我国经济的巨大负担。为了减轻效益好的银行的负担,必须对破产的银行进行减资等强制性的事前操作。

虽然政府表明:为了逃避“官治”的指责,将密切关注自律合并的立场,但是,无论是何种方式的联手,都必须是以发挥聚合效益为前提条件。政府曾经不顾舆论的激烈反对,而将零售金融的国民银行与批发性质的长期信用银行合并,表面显示出来的是凝聚力,但结果都只能是失去其批发业务而已。

投入大量公共资金的韩一(HANA)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合并,其效果又是如何呢?其化学性凝聚作用已经宣告了失败,而又出现了一个需要投入更多公共资金的大型亏损银行。

银行联手,弄不好会带来不少的非难和抵制。这是因为利害当事人各方的立场存在明显的不同。即使是这样,政府仍然认为合并是时代的要求的话,那么当局必须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

政府的金融结构调整方式是否正确?这只能通过其结果来判断。从这个角度来讲,政府与相关金融机关管理层的责任士非常重大的。政府和银行使用了大量得公共资金,对国民欠下了很多债务,所以,尽快的,全面的进行金融结构调整,把我们的银行建设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是唯一的向国民 偿还债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