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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不要再为难企业了!

Posted November. 27, 2000 22:23   

本周一,几家重要的日报同时刊登了某企业人士批判国税厅的广告。虽然国税厅立即发表了解释材料,但是另人不解的是:如果事情真是那么简单的话,为什么这个企业人还会出那么多钱登广告呢?即使此事可能另有原因,但是政府应该注意倾听企业埋怨当局拖企业后腿的声音。

一位公认会计师指出:我国最腐败的集团当属金融监督院。他透露说“即使专家们准备的资料再齐全,想要得到他们的认可,还是要费尽心机,还得另行一套“仪式”。

有50名职工的某家出口公司接受国税厅两个月的税务检察,简直是脱了一层皮。最后的评价是账簿整理得很不错。评价好固然让人欣慰,可是期间该公司社长什么事也没能做,企业遭到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公司理所当然地埋怨政府了。

金大中总统就职以后,一有机会就强调要将我国建设成世界上企业经营环境最好的国家,每个季节都要高喊“改革规章制度”。但是实际上,在企业管理方面,还有两个以上部门重复制定的法规多达292项,50.9%的企业认为规章制度的改革根本没有成效或改革后情况更恶劣(监察院的调查结果)。这种种事实意味着什么呢?!

由于政府各部门都争先恐后的滥用企业调查权。某家企业一年365天中有120天用来接受调查或准备接受调查。如果不是嫌疑犯的话哪能受此“待遇”呢?这种事恐怕只有在韩国才有可能。真是让人啼笑皆非。象公正委和国税厅这样的政府机关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调查,那些企业能不怨声载道吗!更有甚者,在经济不景气的结骨眼儿上,公正委还要求将银行账户追查权延长两年,逼得企业骂爹骂娘。

一些企业和金融机关实在是忍无可忍,便召来外国经营人,试图抵制政府!呜呼哀哉,我国竟出现了这种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怪现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经营活动必须用一定的规则来进行制约。因为在企业中确实渗杂着一些非法企业和不良风气。但是我们必须保障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企业享受充分的自由。问题是,如果这种范围模棱两可,规则也不明确,企业当然会不满。

但愿政府不要再为难企业。要知道:是企业在安置着相当多的劳动人口,是企业在通过生产推动国家经济。企业是国家的主体,企业倒闭了,国家还能兴旺吗?企业活了,国家才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