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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不能随意分配

Posted November. 21, 2000 14:07   

从明年起新发行的股份,除了股东之外,将不能随意分配给他人.并且包括社外理事在内的所有理事,可向代表理事要求对理事会进行业务报告.

法务部在20日表示,已准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商法修正案”,并于12月在国会通过,即自明年起正式实施.

修正案中指出,若要把新股分配给股东以外的人士,必须要有“引进新技术及改善财务结构等,在改善公司经营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而其标准也需要明文规定.这也包括了以出资转股(CB)及可转换公司债卷(BW)方式,将股份分配给第三者.

因此,往后企业难再以新股、CB及 BW的分配方法来继承财产了.

修正案也指出,小额股东委托市民团体进行诉讼之后,若是胜诉,可向对方要求支付因官司所花费的所有费用,而支付的公司可向理事要求赔偿.

但是,法务部表示,有关“集中投票制”的问题,则需要长期的进行检讨,所以对此暂时保留.

所谓的集中投票制是指,在股东大会上需要选出多位理事时,股东可将自己的选举权集中的行使在一个人身上.



Myoung-Gun Lee gun43@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