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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企业改善中的腐败,银行你该负什么责任?

[专栏]企业改善中的腐败,银行你该负什么责任?

Posted August. 25, 2000 15:24   

有一天,有漂亮花园的房子起了火,主人打了119请了消防车.因消防队员奋不顾身地扑火,才保住了房子.但主人仍是不满,因为他精心种植的花园全都踩坏了,消防队员在扑灭当中踩坏的.

这就是最近在金融界里传出的《花园理论》.

因外汇危机面临倒闭的韩国的金融系统,是外国资本给救活的.但有人不满说:他们把花园给搞乱了.在这里,花园是美国新桥资金收购的第一银行,花园主人是韩国,消防队员是外国资本.

归根到底,救出了整个国家,给恩人们送第一银行为礼物又何妨呢?就是这个意思.

我国政府决定向买入第一银行的新桥资金公司附加给三兆五千亿韩元.为了救出第一银行政府已投入了10兆以上的资金,而且在今后的两年内还要投入更多的钱.这些钱都是国民的公用资金.别的银行都调侃道:“真羡慕第一,要是那样的条件下经营,谁都会经营.”投入一兆五千亿韩元,可以救活汉城银行.有人指出:是不是第一银行的经营小组丧失了职业道德.问题是象第一银行这样有‘黑洞’的银行不只是一两家.把快要倒闭的企业,以企业改善制度救出来一看:真是吓人一跳,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企业主偷用资金的事情被曝光.虽然政府委托进行税务调查,但已经是亡羊补牢了.既使是进行税务调查,也找不回国民的税金.

但应受到责备的只是被勒令进行企业改革的那些企业主吗?就算把他们撵走,不让在经济界里落脚,就能解决问题吗?不是!并不是为他们辩护!我要问的是:应防止和监督那些犯罪行为的有关机构,在当时是干什么了?这是负有监督责任的债权银行的责任!借给了几百亿,几千亿之后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跟共犯没有两样.债权银行派往勒令退出企业的经营管理团干什么去了?是不是像官治金融时代那样,有人指使给那些企业退路?

在现代建设的自救努力过程中,作为债权银行的外汇银行的表现也让人失望.比起债权人,还是借款人更理直气壮.在郑周永卖出他持有的6.1%现代汽车股份过程当中,银行方面只是袖手旁观.要是现代建设的资金难那么严重,为什么不要求把剩下的3%股份也卖出呢?

乱用国民血汗钱的银行和没有有效监督这些银行的金融监督当局是不是都患了道德不感症?真让人深思!

朴永均/东亚日报 金融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