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苹果部分产品因侵犯三星电子的两项通信标准,已被法院禁止在韩国国内销售。而且,法院已驳回“三星侵害苹果设计”一事。美国将在25日公布陪审团的评议结果,借此双方会产生达27亿5000万美元的专利诉讼费用。
首尔中央支法民事协商第11部(部长法官裴俊宪)在当天“特权侵害禁止诉讼”中表示:“苹果侵害了三星移动通信(CDMA)通信系统‘975专利’和有关移动通信的‘900专利’等。苹果应禁止使用该产品的苹果3GS,IPHONE4,IPHONE2,并赔偿4000万韩元。”目前畅销中的IPHONE4S和IPAD3与此无关。
实际上IPHONE 4S和IPAD 3也使用了该技术,因此只要三星追加诉讼,苹果所有产品将面临禁售。三星电子也被判侵用苹果的“弹回画面(bounce-back)”,禁售GALAXY S2等,向苹果赔偿2500万韩元。“弹回画面(bounce-back)”是指照片或档到达边缘时,自动弹回桌面的功能。GALAXY S3并未使用该技能,因此应该不会受太大打击。
针对“三星模仿苹果设计”的相关问题,法院认为:“苹果主张三星模仿了其六个产品的设计。但我们很难从新旧•创作性等方面判定三星模仿了苹果。”24日上午九点(韩国时间25日上午一点),九名陪审团(关键牌)在美国加利佛尼亚州北部地区法院进行判决评议,目前已进入第三天。
张冠硕 朴贤真 jks@donga.com witness@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