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性暴力“承受无限痛苦”,娜英家人受害赔偿金只有1400万韩元

性暴力“承受无限痛苦”,娜英家人受害赔偿金只有1400万韩元

Posted October. 02, 2009 08:40   

한국어

所谓“娜英事件”被害儿童S某(8岁)和家人,虽然正在承受着无法挽回的身体和精神的痛苦,但是从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得到的被害支持金却没有那么多。随之有人指出对犯罪被害人的救助和支持制度要有实质性的强化。

○被害支持金只有1400万韩元

1日法务部和京畿安山市表示,S某由于这次事件可以从政府得到最多达1459万9000韩元的被害支持金。从S某的家人以后所要负担的精神与物理治疗的费用来看,这个数字是极其不足的。

法务部支持的安山犯罪被害者支持中心,在事件发生后的去年12月末给S某的家人支持了紧急生活费300万韩元。后又经过与被害者支持协助医院高丽大安山医院协议后,将S某的手术费和住院费从800万减到了600万韩元。

安山市又通过保健支家庭部经营的紧急医疗费支持制度支持了300万韩元,通过京畿道经营的“无限帮助医疗费”制度支持了59万9000韩元,共计359万9000韩元。在此过程中,安山市在知道了S某的家人拿到了个人保险金等4000万韩元后,曾企图收回支持金,后来因为受到舆论的批评后取消了回收的决定。

法务部在犯罪受害人得到残疾的判决时,最多会支持600万韩元的被害救助金。4月在修改法律后虽然把救助金提高到最多1000万韩元,但是S某在4月之前被害,即使得到最高等级的残疾判定,也只能拿到600万韩元。而只有在得到残疾人判定后才能申请救助金,所以等几个月后S某的家人才能拿这笔钱作为医疗费。

幸好这个事件被广泛观注,很多市民表求愿意帮助S某。随之,安山市决定与京畿道社会福利共同筹金会一起募集捐款。咨询电话是031-481-2921。NAVER与DAUM等大型门户网站也正在为救助S某进行募捐活动。

○法务部正在考虑对策

犯罪被害人救助组织的主要部门法务部,虽然开始了准备强有力对策的工作,但是由于没有确实可行的妙计而烦恼。在预防犯罪的角度,需要提高对儿童性暴力事件的定刑,或强化带上电子手镯,公开身份等事后对策,但是大部分对策目前都在实行当中。

在“惠珍,艺瑟诱拐事件”发生,对未成年人性暴力犯罪的定刑已经大大加强。国会去年6月修定了性暴力犯罪处罚及被害人保护法,对强奸未满13岁的女性的犯人,定刑从5年延长到了7年,对类似强奸行为的处罚也从3年以上改为5年以上。

去年9月开始实行了对未满13岁儿童进行性暴力犯罪的犯人最长会强制带上10年的电子手镯的法案。从明年1月开始实行可以在网上查询到儿童、青少年性犯罪份子的制度。

法务部有关人员表示:“我们向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建议对未成年人的性暴力量刑标准。与企划财政部等协商后,我们正在研究增加被害救助金,并扩大救助金支付对象范围的方案。”法务部长官李贵男1日向S某的家人送去小额商品劵等表示了慰问。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