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大韩帝国与美国签订的《朝美友好通商条约》韩文版第一条中有这样一句话:“如果发生他国不公轻侮(蔑视侮辱)的事情,大韩朝鲜君主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必须相助(一定要互相帮助)。”当时,高宗等掌权者把“必须相助”的说法视为美国对朝鲜的防卫承诺,极力拥戴。
▷但是,条约的英文版中并没有出现相当于“必须相助”的词语,而朝廷当时甚至不知道这一事实。就那样签订了条约。因为,当时负责与美国进行建交谈判的不是朝鲜人,而是清朝手握重权的李鸿章派来的中国人。朝鲜当时也没有外交官具备能够比照韩文版和英文版的英语能力。朝鲜与欧美国家举行的最初的“开国谈判”就是如此岌岌可危。
▷第二年,卢修斯·福德就任美国全权公使时,18岁的朝鲜青年尹致昊作为翻译跟随而来。但是,尹致昊当时每天跟荷兰驻日本领事馆书记官学习一小时英语语法,学习了五个月。而比朝鲜早28年与美国签订条约的日本则用荷兰语进行交涉,条款讨论和翻译工作交给了“日本最早的美国留学生”万次郞。据说,万次郞为交换批准书访问美国时,在书店里用流利的英语找到了韦伯斯特词典,令美国人非常震惊。
▷就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达成妥协一事,出现了“第二次、第三次开国”的说法。抛开措辞的妥当性与否,话中包含了125年前的刻骨历史。但是,现在已经不一样了。对于通商交涉本部长金铉宗和谈判代表团团长金宗埙等谈判参加人员来说,英语几乎不成问题。不仅如此,我国企业也正在掌控世界。但是,仍然出现了“对美从属”之类的主张。难道是因为意识的“时钟”还停留在过去的人仍然很多?
评论员 金昌赫cha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