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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赤化特工

Posted January. 09, 2006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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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韩对“反国家犯罪”处以极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严重杀人罪”最高处以死刑,但是对颠覆国家阴谋罪处以“死刑及没收财产”。北韩对威胁体制的反国家行为不会做出一点点的人道主义照顾。

▷北韩派到南韩的特工是根据赤化(共产化)统一路线想颠覆大韩民国体制的人。他们中,虽然被捕,但是仍然拒绝接受南韩体制的人群就是所谓的“非转向长期囚”。其中,政府于1993年将李仁模送回北韩,而且在南北首脑会谈3个月后,即2000年9月又将剩下的63人送回北韩。去年10月,政府通过板门店将郑顺泽(音)的遗体交给了北韩的家人。而每次送回非转向长期囚时,北韩都将他们塑造成“英雄”,利用他们进行体制宣传。

▷6日,就是这些“赤化特工们”通过南方板门店联络官向国家人权委员会和“为真相与和解的历史整理委员会”发来了要求赔偿10亿美元(约1万亿韩元)的联合诉状。他们称“30~40年的长久岁月,在南朝鲜的铁窗中遭受了拷问和虐待”,要求赔偿。他们还主张:“应该让犯下这种恶行的法西斯独裁时期的主谋和后人站在历史和民族的审判台上,并要进行处决。”

▷据政府掌握的数据,6•25战争后,被北韩绑架的韩国国民有485名,战争时期被抓走关押在活地狱中的国军俘虏生存者有546名。他们虽然是捕鱼时被绑架的渔夫和南侵战争的受害人,但是北韩当局没有送回一人。韩国方面宽容地送回企图颠覆国家的特工,但是他们却要求赔偿相当于北韩一年出口额(2004年10.2亿美元)的金钱。符合这种情况的成语就是 “贼喊捉贼”。据说,逃出北韩的4名被北韩绑架者将于9日向国家人权委提交联合诉状,要求北韩当局进行补偿。看政府如何应对这两件事情。

评论员 韩起兴 eligi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