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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處堆積垃圾山的不良行政

Posted December. 10, 2022 07:22   

Updated December. 10, 2022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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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政府正在向無辜的土地主人征收用於處理非法丟棄垃圾的數十億韓元費用。也就是說,政府接連采取了向土地所有者、而不是當偷偷丟棄數百數千噸廢棄物後潛逃的丟棄犯,收取處理費用的行政措施。地方自治團體清理垃圾後向土地主人請求的賠償金規模,在過去的3年裏達到了337億韓元。對於連垃圾堆積如山都不知道的他們來說,這是晴天霹靂般的“賬單炸彈”。

 《東亞日報》的采訪結果顯示,在農村購買土地作為養老費用的壹對老夫婦,被要求支付近5億韓元的賠償金,最終土地被扣押。也有人因未能支付33億韓元的賠償金而債臺高築。因沒有及時履行清理垃圾的命令而被刑事告發的事例也很多。據說,全國至少有123名受害者。如果加上以後要承擔的費用,總負擔額最高可達1000億韓元,真是令人無語。

 現行《廢棄物管理法》規定,不僅是丟棄垃圾犯,土地所有者也是廢棄物處理命令的對象,負有同樣的責任。這是向相對容易申請費用的土地主人、而不是以“妳能奈我何”式死扛的丟棄犯濫發賬單的根據。2019年在外媒報道而在國際上丟臉的“義城垃圾山”事件後,第二年就提出了修訂案,但到目前為止,討論還沒有取得進展。

 地方自治團體壹貫采取消極應對也是問題。部分市政府職員在接到舉報後,只采取了口頭措施,或以“沒有權力阻止垃圾流入”為由拒絕應對。這是放任情況惡化的不負責任的行政。從2019年至今,全國400多處被偷偷丟棄的垃圾量接近200萬噸,這壹事實就說明了這壹點。結果,出現了無辜的受害者,他們會遭受經濟、心理上的痛苦,甚至會考慮極端的選擇。

亂扔垃圾是誘發惡臭和粉塵、汙染環境的犯罪。不能及時阻止,晚些時候將處理費用轉嫁給無辜的土地主人,這種安逸的行政無法應對手法逐漸進化的非法丟垃圾犯罪。政府應該加強管制,盡快處理廢棄物管理法的修改案。絕對不能忘記,在急於收回費用而遲遲不修改法律的時候,到處會都出現垃圾堆積成山,無辜的土地主人們的損失也在持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