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代汽車集團子公司現代摩比斯的事業結構轉型遇到了障礙。子公司工會反對將生產前照燈等的燈具事業部門出售給其他企業的決定。企業出售事業部門或收購新事業部門是家常便飯。但在3月10日實施《黃色信封法》(修改後的工會法)後,問題變得複雜起來。
現代摩比斯今年1月決定向全球汽車零部件企業“OP移動”出售燈具事業部。據說,這是爲了調整公司的未來戰略,提高效率而作出的決定。但是,向燈具事業部提供產品的現代摩比斯的子公司現代IHL所屬的700多名工會成員表示無法接受,從上月底開始展開全面罷工。在此基礎上,現代IHL工會和上級團體民主勞總金屬工會要求“外包方現代摩比斯對情況負責並接受交涉”。
現代IHL工會主張與現代摩比斯進行交涉,而不是與本公司進行交涉,是因爲“出售事業部是影響子公司工會成員僱傭穩定性的行爲”。《黃色信封法》將可以合法罷工的爭議對象從現有的“(工資決定等)勞動條件”擴大到“有關勞動條件的決定”,以此爲依據,工會要求與外包企業進行交涉。財界擔心,在沒有細心考慮的情況下擴大罷工對象的《黃色信封法》會制約結構調整、併購等正常經營活動。
OP移動承諾“以維持事業範圍、人員、組織爲原則,根據韓國法律將徹底遵守相關事項”,但工會仍在繼續罷工。現代摩比斯和子公司提出的每人1億-1.5億韓元的離職獎金和撫卹金也將被拒絕。隨着罷工的延長,擔心零部件不足會導致現代汽車和起亞的生產出現問題。
以爲了未來的經營戰略變化、提高收益性、確保資金等爲目的,企業調整事業部門本質上是經營權的領域。在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擴大爭議範圍,《黃色信封法》連“實質性、具體決定勞動條件”的外包也視爲用工方,其模糊性在產業現場造成了很大的弊端。必須在副作用進一步擴大之前修改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