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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陷“多重債務泥潭” 須堵挪用貸款並強化事業性評估

個體戶陷“多重債務泥潭” 須堵挪用貸款並強化事業性評估

Posted April. 11, 2026 08:52   

Updated April. 11, 2026 08:52


長期經濟低迷疊加中東戰爭沖擊導致內需萎縮,被逼至極限的個體戶日漸增多。其中相當壹部分靠舉債艱難度日,而金融機構貸款門檻卻日益提高,令其處境愈發艱難。另壹方面,部分個體經營者以事業用途爲名貸款購置高價公寓等問題也浮出水面。  

去年底,自國內金融機構貸款的335萬名個體戶中,半數爲自三處以上機構借債的“多重債務人”。其負債規模達684萬億韓元,占全部個體經營者貸款的六成。這意味著生意不振而舉債、爲還債又從他處舉債者數量如此之衆。情況正進壹步惡化。逾期三個月以上未能償還本息、淪爲信用留意者的個體經營者數去年底達15萬人,同比增加9%。60歲以上信用留意者增長率達22%,高于年輕壹代,此亦成問題。因高齡個體戶通過轉行等途徑東山再起遠爲困難。有意見指出,有必要對只要挺過眼前難關便極有可能重生的個體戶與小工商業者積極提供貸款。

反之,本應流向急需周轉資金的個體戶的經營貸款,卻被部分個體經營者用于購置公寓等不動産,問題同樣嚴重。金融部門直至最近才開始排查2021年以來金融機構發放的所有經營貸款是否用于規定用途。僅去年下半年,經營貸款挪用他用被查實的金額即達588億韓元。

即便政府與金融機構擴大對個體戶、小工商業者的貸款,若資金流向毫無重生可能者,乃至用于與經營無關之用途,則無異于竹籃打水。正因如此,查處與懲罰違規貸款者至爲重要。政府與金融機構應加快引入信用評估體系,以便對信用等級低、無擔保但未來增長潛力高的中小企業更積極地提供貸款。不應讓因壹時沖擊而陷入困境的有望經營者,因無法獲得貸款而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