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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信封法”實行一個月,已到了不知道該和誰交涉什麼的地步

“黃色信封法”實行一個月,已到了不知道該和誰交涉什麼的地步

Posted April. 10, 2026 09:09   

Updated April. 10, 2026 09:09


“黃色信封法”(工會及勞動關係調整法第二、三條修訂案)實施一個月後,出現了令人擔憂的各種副作用。轉包企業工會對外包的交涉要求不斷增加,多個轉包工會要求一個外包企業進行“劈分交涉”的事情也成了現實。有人說,在數十、數百家轉包企業和工作的大企業之間,根本無法預測應該把哪裏視爲交涉對象,應該與他們就什麼內容進行交涉。

據悉,自3月10日實施“黃色信封法”以來,到目前爲止,987個轉包工會以368家外包企業爲對象要求進行交涉。但接受要求並公佈交涉事實的企業只有31家。將外包視爲“真正社長”的轉包工會和不承認這一情況的外包企業的視角差異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對用人單位性質進行初步判斷的勞動委員會,迄今爲止已在大多數案件中認爲外包企業爲“實際用人單位”,並得出了其應當接受交涉的結論。

政府在《法律實施令》中新增“可能引發工會間衝突”,作爲勞資談判“窗口單一化原則”的例外條款,其影響正在持續擴大。8日,慶北地方勞動委員會受理了由韓國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民主勞總)全國金屬工會及全國成套設備建設工會所屬分包工會提出的“分離談判單位申請”。勞動委員會一方面認定浦項制鐵(POSCO)爲這兩個分包工會的“實際用人單位”,另一方面允許其與原有隸屬於韓國勞動組合總聯盟(韓國勞總)的分包工會分別進行談判。由此,今後浦項制鐵將不得不與包括這三家分包工會及總部工會在內的至少四個工會分別展開談判。

鑑於這種情況,有評價稱,在法律實施一個月後,韓國勞資關係的均衡趨勢完全向勞動界傾斜。多數轉包企業和工作的大企業要把更多的時間和費用用於勞資關係。公共部門轉包工人也陸續認爲應該將公共企業、政府部門視爲實際用人單位,因此勞資矛盾的火花正在擴散到公共部門。

去年,雖然有不少人擔心“黃色信封法”的副作用,但政府和執政黨表示“將促進勞資對話,減少矛盾”,繼續推進立法。從現在勞動現場發生的事情來看,這種判斷明顯脫離了現實。在社會、經濟混亂進一步擴大之前,政府應儘快採取補充措施,重新提出可以與外包企業交涉的轉包工會的範圍和條件、可以交涉的議題等明確的指導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