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每年只有一次的財產公開,是時候改爲經常公開了

每年只有一次的財產公開,是時候改爲經常公開了

Posted March. 28, 2026 08:42   

Updated March. 28, 2026 08:42


以去年底爲基準申報的國會議員、高層官員、高層法官的財產26日被公開。高層官員的情況是,4人中有3人的財產增加了,“股票升值”是主要原因。但國民不知道他們何時、買賣了哪些股票。因爲股票和虛擬資產的交易明細只會向當局申報,不會向外部公開。

公開公職人員財產是防止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的裝置。但與房地產不同,股票和虛擬資產可以隨時買賣,因此每年公示一次實際上會使制度的宗旨變得無力。例如,在政策宣佈之前的2月份,負責公務員利用未公開信息購買股票,7月份出售後獲得了利潤,但在目前的體系中,除了政府內的幾位負責人難以掌握情況。

此外,即使像前總統數字溝通祕書金南國一樣,在國會常任委員會或小委員會召開的時間裏,埋頭進行超過200次的虛擬資產交易,媒體等也無法知道。立法、行政、司法部同一天同時公開2000名以上的財產,很容易“被埋沒”。

相反,在美國,根據2012年制定的《股票法》,議員或配偶購買或出售1000美元(約150萬韓元)以上的股票或虛擬資產時,必須在45天內公開明細。從外部幾乎可以實時追蹤監視交易明細。美國共和黨參議院委員、情報委員長理查德·伯爾在2020年新冠疲情初期聽取政府的非公開簡報後,處理了170萬美元的股票,這一事實被曝光後,他辭去了情報委員長職務。如果是韓國式制度,連他什麼時候買賣股票都難以知道。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建議在定期公示的同時,在財產有“相當大的變動”時隨時公示。除美國外,歐盟成員國大部分也同時進行定期、隨時公示。在高層公務員追求私利的爭議不斷的情況下,能接受每年一次公示的國民並不多。即使爲時嫌晚,也應該將財產公開從“年例活動”轉變爲“實時監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