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向金建希贈送《李宇換畫作》、涉嫌“買官”的金相玟被判無罪

向金建希贈送《李宇換畫作》、涉嫌“買官”的金相玟被判無罪

Posted February. 10, 2026 08:42   

Updated February. 10, 2026 08:42


法院對因涉嫌在擔任檢察官時,以請託公推國會議員爲目的、將價值1.4億韓元的李禹換畫家的畫作送給時任總統尹錫悅夫人金建希而被拘留並移交審判的前檢察官金相玟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不過,金相玟在準備參加議會選舉時,由企業家金某處代繳車輛租賃費用的嫌疑(違反政治資金法)被判無罪。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1庭(庭長法官李賢福)9日對相玟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1年執行,並處罰金4139萬韓元。法庭表示:“沒有足夠的直接或間接證據證明金相玟親自把畫作交給了金建希。”特檢(特別檢察官閔中基)要求法庭以違反《禁止請託法》判處金相玟有期徒刑3年,以違反《政治資金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追繳4100多萬韓元。

但是,對於藝術品中間商姜某陳述,“聽金相玟說,‘金建希收到畫後非常喜歡’”,法庭認爲“與客觀情況不符,說法前後不一,難以認定其可信度”。特檢組在扣押搜查金建希之兄金振宇(音)岳母家時發現了畫作,法庭對此認爲,“不排除金振宇是實際購買者的可能性”。不過,金相玟涉嫌由企業家金某代繳4200萬韓元左右的選舉運動車輛租賃費,被判有罪。

同一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6庭(庭長法官李賢京)就所謂的“管家門”疑雲,對涉嫌《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中貪污的金藝成(音)宣判無罪,並駁回部分公訴。法庭對金藝成貪污24億韓元的嫌疑宣判無罪,對於將借名法人資金9億韓元等私自使用的嫌疑表示“無法確認與金建希等的關聯性”,判斷不屬於特檢調查對象。

此前,金建希特檢組對金建希適用了參與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的嫌疑和無償接受政治掮客明太均輿論調查的嫌疑等,但一審法院宣判金建希無罪,只認定從統一教方面接受香奈兒包和格拉芙項鍊的嫌疑有罪。一名檢察官出身的律師表示:“特檢組勢必受到無理起訴的批評。”


呂根鎬記者、宋慧美記者 yeoroot@donga.com、1a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