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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均和金映宣涉嫌“公推代價金錢交易”案一審被判無罪

明太均和金映宣涉嫌“公推代價金錢交易”案一審被判無罪

Posted February. 06, 2026 08:24   

Updated February. 06, 2026 08:24


因涉嫌在2022年6月國會議員補選和地方選舉中以公推爲代價進行金錢交易而被拘留起訴的政治掮客明泰均和前國民力量黨議員金映宣等人在一審中被判無罪。判決距離2024年12月3日他們被移交法院審判429天。

昌原地方法院刑事4庭(庭長法官金仁澤)5日對明太均和金映宣、前未來韓國研究所所長金泰烈、前慶北高靈郡郡守預備候選人裴某、前大邱市議員預備候選人李某等5人進行一審判決,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的上述5人均被判決無罪。不過,法庭裁定,明太均指示自己的小舅子隱瞞包含各種信息和錄音等內容的手機即所謂“黃金手機”等相關證據的嫌疑(教唆隱匿證據)有罪,判處明太均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1年執行。

明太均和金映宣涉嫌從2022年8月起到2023年11月爲止,先後16次以公推爲代價收受8070萬韓元,於2024年11月被拘留,同年12月被起訴。檢察機關公訴事實表明,與尹錫悅前總統夫婦關係密切的明某在2022年6月舉行的慶南昌原義昌國會議員補缺選舉中,以讓金映宣獲得公推爲代價,向她索要國會議員年度經費的一半,每月都收取了上繳額。

但法庭表示:“從(國會議員補缺選舉當時國民力量黨)公推管理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來看,委員們經過討論,以多數表決決定公推(金映宣),難以認定明某(太均)對公推產生了絕對影響。”法庭還解釋稱:“明確認定,明某曾擔任(金映宣的黨員協議會辦公室)總管本部長一事,綜合明某多次要求金映宣等人償還債務等情況來看,不能看作是政治資金。”法庭認爲,兩人的金錢交易只是支付工資和償還債務的金錢往來,並不是以公推爲代價的政治資金。

當天,法庭對明太均和金映宣夥同金泰烈,在2022年6月地方選舉前夕從當時準備參選的裴某和李某處分別收受1.2億韓元和2.4億韓元的嫌疑,宣判5人全部無罪。法庭表示:“首次收受資金的2021年8月是距離2022年6月地方選舉還有10個月的時候,各政黨都沒有進行公推或選舉相關的具體準備。”

繼之前尹錫悅前總統之妻金建希與尹錫悅一起從明太均處無償接受輿論調查的嫌疑被判無罪後,當天法院判定明太均的相關嫌疑無罪,預計會對尹錫悅違反政治資金法嫌疑案的審判產生影響。


宋有根記者、昌原=都永鎮記者 big@donga.com、ojin2@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