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1日對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判處有期徒刑23年,是檢察機關要求刑量的1.5倍以上,實屬罕見。目前還只是一審法院的裁決,法理和量刑爭議將會持續,今後陸續出現的對前總統尹錫悅和其他國務委員的判決也有必要關注。但是,作爲法院對12月3日緊急戒嚴的第一個判斷,向韓國社會傳達的信息並不輕。
此次判決嚴懲了超越遵守憲法、未能盡到守護憲法義務的高層公務員,從這一點來看,向民主、法治國家的公務員和官僚社會整體喚醒了其憲法上的責任和姿態。之所以宣判比求刑更重的重刑,是因爲12月3日內亂是比過去的軍部政變危害更大的“自上而下的內亂”——親衛政變,而且是發達民主國家大韓民國發生的時代錯誤行爲。特別是,爲了匹配過去無法比擬的韓國社會的高度成熟度,要求公職人員作爲權力的監視者、濫用的制動者承擔更大的責任。
一審法庭認爲,韓德洙不僅協助內亂,還參與內亂。雖然作爲政府第二號人物,負有守護憲法的責任,但他未履行義務的不作爲爲,與參與內亂沒有什麼區別,還協助具備國務會議審議的外觀程序條件,甚至討論對媒體斷電、斷水等,積極從事內亂重要任務。
韓前總理是不分政權都被重用的精英官僚,被稱爲“處世達人”。也許有人會說,他又如何能勸阻和阻止沉迷於妄想的掌權人物的妄動?但是,在內亂之夜,他沒有積極反對戒嚴,後來作爲代總統,他又拒絕任命憲法法官,接下來還宣佈參加總統競選,表現出了機會主義行爲。法院斷定:“出於內亂也許會成功的想法……他選擇了作爲一員加入其中。”也許正是出於這一背景。
如果說選舉產生的總統是國政最高負責人,那麼政府最高任命職總理不僅僅是國政助手,同時也是分擔者。就連上命下服嚴格的軍隊指揮官們也以多種方式抵抗內亂,韓德洙作爲最高層公務人員,卻連軍人、警察、市民的責任都沒有承擔。此次判決不僅是對任何個人的定罪,也是對所有公職人員的嚴厲警告。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