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以廢除檢察廳爲核心的修訂版《政府組織法》將于明年10月實施之際,壹名現任檢察官以該法案侵犯了憲法所保障的公職擔任權等爲由,提起了憲法訴願。這是現任檢察官首次就廢除檢察廳壹事,請求憲法法院作出裁決。
清州地方檢察廳重要經濟犯罪調查團部長檢察官金成勳(音)于29日向憲法法院提起了針對修訂版《政府組織法》的憲法訴願審判請求。金成勳部長檢察官提出的依據是,憲法明確規定了檢察官在強制偵查中的令狀請求權。基于此,1954年《刑事訴訟法》得以制定,檢察官作爲公訴人,同時也是控制警察偵查的偵查官及調查官,壹直在行使憲法賦予的權限。
金成勳部長檢察官針對剝奪檢察偵查權的修訂法條款主張稱:“這超越了憲法賦予的立法界限,剝奪了檢察官的偵查權,不正當剝奪檢察官身份,侵犯了公職擔任權。”他接著表示:“韓國的刑事程序自2020年後已完全脫離近代法治國家程序的正常發展軌道,正朝著警察國家程序進行”,“該條款通過廢除檢察廳,清除了通往警察國家刑事程序道路上的最後障礙。”
蘇雪姬記者、高道藝記者 facthee@donga.com、ye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