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一虛擬貨幣交易所運營者從被推測爲朝鮮黑客的人物那裏得到價值9億韓元的虛擬貨幣後,接近現役軍官意圖竊取軍事機密,被判有期徒刑。
大法院三庭(主審李淑妍大法官)28日宣佈,最近維持原判,對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間諜)而被起訴的虛擬貨幣交易所代表李某(42歲)判處有期徒刑4年,停止資格4年。李某因涉嫌接受朝方的指令接近現役軍人並泄露軍事機密而被移交審判。
2016年,李某在網絡社區結識據稱是朝鮮黑客的“鮑里斯(社交平臺‘電報’網名)”,並參與了鮑里斯運營的非法賭博網站的運營等,建立了關係。2021年,李某先後兩次從鮑里斯手中共獲得價值9.2億韓元的虛擬貨幣。據悉,鮑里斯是朝鮮偵察總局下屬黑客部隊“110號研究所”的特工。110號研究所被認爲是2009年針對青瓦臺和國會等的DDoS(分佈式拒絕服務攻擊)攻擊的幕後主使。
2018年,鮑里斯指示李某瞭解在發生緊急情況時以清除朝鮮領導層爲目的的又名“斬首部隊”所屬陸軍大尉金某(33歲)。李某通過前任軍人的表弟傳達了金某的個人信息,鮑里斯從2021年開始直接與金某聯繫。鮑里斯告訴金某,“我會支付虛擬貨幣,請探測軍事機密併發送給我”。李某居間聯絡,爲金某採購了手表型相機、USB形態的黑客裝置(有圖標籤)。金某將此帶到軍隊,拍攝機密文件,並向李某和鮑里斯提供了韓國軍聯合指揮控制體系登錄畫面照片等資料。
一審判決李某有罪。法庭認爲,鮑里斯確實是朝鮮特務,李某也認識到其是朝鮮特務。一審法庭同時表示:“考慮到爲了追求個人和經濟利益,犯下了稍有不慎就會使整個大韓民國陷入危險的罪行等,理應嚴懲。”二審和大法院也維持了同樣的判斷。此外,金某因涉嫌違反《軍事機密保護法》被移交審判,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款5000萬韓元。
宋慧美記者 1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