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明年起,在首爾和京畿道部分地區等不動產調整對象區域,家庭成員之間以低於市價的“超低價”買賣不動產時,需繳納交易額最高12%的取得稅。在政府10月15日不動產對策下,從16日起首爾全境和京畿道部分地區被劃為調整對象區域,同壹天政府向國會提交了將家庭間低價買賣視為“贈與”的法案。
據行政安全部24日消息,16日提出了地方稅法部分修訂案,內容為當配偶或直系尊親屬(父母)與卑親屬(子女)之間進行不動產交易時,若買賣價格“顯著低於”市場價格,則視為贈與。該修訂案經國會審議後,預計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判斷買賣價格低至何種程度的標準預計與繼承稅及贈與稅法(繼承贈與稅法)相似。繼承贈與稅法規定,當以低於市價30%以上的價格出售時,視為贈與交易。但具體判斷標準依據總統令(施行令)而有所不同。行政安全部相關人士說明稱,“正參考繼承贈與稅法研討制定標準”,“具體標準將在年底通過施行令修訂予以明確。”
例如,父母在首爾將市價10億韓元的公寓以5億韓元出售給子女時,由於是以低於市價50%的價格出售,因此適用12%的取得稅。故而子女需繳納1200萬韓元的取得稅。父母需繳納的轉讓所得稅則另計。
行政安全部表示,此次對策與政府近期的不動產對策無關。該修訂案是8月28日通過“2025地方稅制改編案”預告的內容,曾進行立法預告至9月22日。
宋振浩記者 jin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