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工資(求職補貼)領取者李某(38歲)今年4月向管轄雇傭中心提交了“應聘了OO精密公司單純業務崗位”的面試確認書。失業工資是為了支援再就業而支付的,因此只有進行求職相關活動才能得到。但確認書上的人事負責人簽名字體是李某的字體。雇傭中心感到奇怪,於是進行確認,結果發現李某偽造並提交了確認書。
在每年失業補助領取者增加到160萬-170萬人規模的情況下,為了領取失業補助而虛假或形式上進行求職活動的人也在增加。截至今年8月底,僅如上述事例被揭發的就有46909起。如果考慮到沒有被揭發的,預計其規模會更大。
● 為領取補貼進行“表面上”求職活動
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所屬的國民力量黨議員林美子(音)20日從雇傭勞動部收到的資料顯示,從今年1月起到8月底,進行虛假或形式上求職活動時受到警告的事例有45222起,沒有得到失業工資的事例有1687起。如果進行虛假求職活動首次被揭發,就不能得到相應那壹次(通常28天)的補貼。如果第二次被揭發,就會幹脆中斷所剩時間段的補貼發放。形式上求職的人剛開始也會受到警告,第二次不能得到相應那壹次的補貼。失業工資是雇用保險加入者在工作180天以上後被解雇等非自願辭職時,可以在120-270天內領取平均工資60%的制度。
因新冠疫情擴散而緩解的失業工資再就業活動認定條件和監控從去年7月開始得到加強。因此,今年的揭發次數也比去年(1364起)大幅增加。
被揭發的人,往往從壹開始就不想就業,故意應聘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職務,或者不參加面試,只想著不合格後得到再就業活動的認可。裴某(55歲)在7月份向雇傭中心提交了申請護士職務的文件,結果受到了警告。如果想申請該職務,需要護士資格證,但裴某連資格證都沒有,只提交了申請書。4月,孫某(40歲)申請的公司邀請他參加面試,但他故意沒有去,結果被揭發。
● 有必要制定防止不正當領取、提高再就業率的對策
專家們表示,目前的失業工資制度與幫助失業者再就業的宗旨不同,降低了他們的求職欲望。失業工資為了保護低收入勞動者,把最低工資的80%(每月約185萬韓元)作為下限。但是,領取最低工資的勞動者們,相比再就業更傾向於領取失業工資的副作用正在出現。
為領取失業工資而繳納雇用保險費的時間為180天,比德國(12個月)、日本(12個月)等主要國家短,因此出現大量重復領取者,也是問題之壹。5年內獲得3次以上失業補助的反復領取者每年都在增加,2021年、2022年連續超過了10萬名。也有總共24次領取失業補助的人。
失業工資領取者的再就業率從2013年的34.7%下降到去年的28.0%。建國大學經營學系教授尹東烈(音)表示:“應該實現失業工資連接到再就業的良性循環,但事實剛好相反。應該朝著提高再就業率的方向改善。”林美子也表示:“急需制定針對反復領取、不正當領取失業工資的對策。”
周愛眞 ja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