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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的權利

Posted June. 01, 2022 07:27   

Updated June. 01, 2022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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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壹個人因為得罪了神而非死不可。他逃過死亡的唯壹途徑,就是有人替他死去。這是歐裏庇得斯的悲劇《阿爾克提斯》中某人所處的現實情況。誰也不想為他而死。於是他的妻子代替他死去。

 妻子(阿爾克提斯)死後,他對前來安慰自己的父親說了粗話。他埋怨說:如果活夠了,就該為了兒子去死,怎麽能讓兒媳去替死呢?父親把他生下來養大,還把財產和地位留給他,現在卻責怪他沒有替自己去死。爸爸很無語。但這並不僅僅是兒子的想法。死去的兒媳在死之前也責怪丈夫的父母。她認為,公婆“早就到了死了也不錯的好年齡,最好是為了救兒子而光榮地死去。”她死的時候是埋怨公婆的。對於他倆來說,老人是可以在必要時代為死去或者可以拋棄的多余的存在。

 在重視對父母孝順的儒教文化圈,這是很難想象的事情。我們雖然有很多為父母犧牲的孝子故事,但是幾乎沒有子女要求父母替自己死去的故事。因為文化不能容忍這樣的故事。那麽,歐裏庇得斯的悲劇難道與我們毫無關系嗎?

雖然希望如此,但把老人當作多余的存在,也許並不僅僅是他們的問題。也許我們也有壹些把老人當作多余,即是可以拋棄的存在的想法。“妳喜歡仰望陽光。那麽妳父親就會喜歡嗎?”我們真的可以在老人的這種追問面前逍遙自在嗎?老人被拋棄是現實。如果不是真的,也是在心理上被拋棄。看著眼色飽嘗眼色生活的老人。在歐裏庇得斯悲劇中出現的兒子和父親,也許就是我們的樣子。正如他父親所說,年齡的增長並不意味著享受陽光的權利就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