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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的文件」「不記得了」……唆使舉報案是在用「不知道」串供嗎?

「退回的文件」「不記得了」……唆使舉報案是在用「不知道」串供嗎?

Posted November. 04, 2021 07:20   

Updated November. 04, 202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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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為「唆使舉報」疑惑核心的檢察官孫俊成和國民力量黨國會議員金雄接連受到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的傳喚調查。這距離著手調查已過了55天。雖然經歷了當事人不合作、草率的申請拘捕令等迂回曲折後,展開了直接調查,但要想消除疑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因社交軟件Telegram上出處標識「孫俊成發送」而被懷疑是最早起草舉報信的孫俊成否認了嫌疑,並強調其邏輯稱:「在擔任大檢察廳調查情報政策官時期,經常收到犯罪情報的舉報。為了明確沒有受理舉報的事實,會把文件重新發給舉報人。」也就是說,已經不記得當時的情況,但有可能是有人發來告發信,但他以「退回」等方式予以拒絕,而被退回的文件通過其他途徑轉交給了金雄。

將舉報信轉交給舉報人趙成恩的金雄表示:「對(當初起草舉報信的)舉報人和經過記不太清楚。」他還聲稱:「並沒有唆使舉報的實體。」「(趙某公開的)錄音中沒有前檢察總長尹錫悅的指示內容」,「如果是大檢察廳(給了我舉報信),為什麽會說要給大檢察廳好好說說呢?這是前後矛盾的。」

兩人的解釋仍然很窘迫。與孫俊成方面的邏輯不同,Telegram並沒有「退還」功能。「孫俊成發送」標識也沒有偽造的痕跡。究竟是什麽原因造成了來信顯示,還沒有明確的說明。金雄甚至說過「我們會製定並發送舉報信草案」等話。但他後來卻反復聲稱「想不起來」,怎能不讓人懷疑他有隱瞞的事情。

雖然不知道兩人是否展開了「不知道」和「拖延時間」戰略,但唆使舉報疑惑與檢察機關私有化爭議相銜接,是不能不了了之的事情。在「就像大檢察廳被強迫接受一樣」等金雄的錄音文件中,有不少內容是不能輕易放過的。能否查清「我們」的真相,關系到公調處的自尊心。國情院院長朴智元參與的所謂「唆使提供情報」疑惑也應該一並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