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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億韓元瀆職,查明柳東奎「上線」金萬培的「那一位」真相是關鍵

1100億韓元瀆職,查明柳東奎「上線」金萬培的「那一位」真相是關鍵

Posted October. 15, 2021 07:20   

Updated October. 15, 202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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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對火天大有大股東金萬培和前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社長柳東奎適用的瀆職嫌疑金額高達1100億韓元水平。柳東奎對實務組提出的在設計收益分配結構時應加入民間超額利潤回收條款的意見置之不理,刪除了該條款。結果,公社未能得到相當於50%股份+1股的份額,蒙受了1163億韓元的損失。拘捕令上指出,金萬培承諾給柳東奎開發利潤的25%(700億韓元)。檢察機關認為,兩人是通過賄賂交織在一起的瀆職共犯。關鍵是是否只有兩個人的事情。

決定以民官聯合的準公營方式推進大莊洞開發的最終許可主體是城南市。城南城市開發公社只是實行機關。柳東奎雖然是該機關的實權者,但不能獨斷地隨心所欲地控製1.5萬億韓元規模的開發事業,這是常識上的推論。主動表示「是我設計的」的,正是京畿道知事李在明。公社章程規定,民間事業者的抉擇及收益分配的設計等重要事項要報告給城南市。城南市的各種報告和指示事項等很有可能以文件或備忘錄、電子批復的形式保留。盡管如此,檢察機關在著手調查大莊洞的20天之後,還沒有對城南市政府進行扣押搜查。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檢察長李廷洙昨天在國政監查中就「李在明知事是調查對象嗎」的提問回答說:「都包括在調查範疇之內。」他還表示:「正在研究傳喚特定人士進行調查或扣押搜查特定場所等問題。」但是,從檢察機關此前表現出的調查形態來看,檢察機關是否有意查明真相令人懷疑。

在此期間,金萬培有關「那一位」的講述前後不一,聲稱「根本沒有『那一位』,也不記得說過那樣的話,」完全否認錄音記錄本身。京畿道和城南市也不協助提交國政監查資料。如果不越過「柳東奎-金萬培」,查明「上線」和「那一位」的真相,大莊洞事件就不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