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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奇襲提交媒體仲裁法案,選舉之前堵住批判媒體嘴巴之舉

執政黨奇襲提交媒體仲裁法案,選舉之前堵住批判媒體嘴巴之舉

Posted July. 08, 2021 07:19   

Updated July. 08, 2021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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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黨目前正在推進一項方案,其內容是如果媒體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出現虛假報道,最多要賠償損失額的5倍,並將所有更正報道刊登在報紙頭版、網絡首頁和節目原始畫面。據說,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6日舉行法案審查小委員會,突然提交了因眾口難防而提議的13項《媒體仲裁法》修訂案,提出了上述內容的綜合版修改意見。

一直以來,不斷有人指出,懲罰性損失賠償是削弱媒體批評功能的違憲的過度立法。雖然名義上是要救濟假新聞的受害者,但是在刑法和民法上已經明確規定名譽損害罪和侮辱罪的處罰及損害賠償等。本應取消引入懲罰性損害賠償製度,但政府反而提出了將損害賠償規模從“最高3倍”提高到“最高5倍”的方案。

更何況,懲罰性損失賠償很有可能被權力利用為堵住批評性媒體嘴巴的手段。共同民主黨就政務職和選出職公務員等問題解釋說:“只有在以害受害者為目的的情況下才會適用。”但這只是掩耳盜鈴。因為“以害受害者為目的”這一說法本身就很容易引發爭議。最終會出現權力以不合口味的媒體公司為對象的訴訟泛濫現象,因此,不僅當事媒體,其他媒體的報道也只能大幅萎縮。

“報紙在頭版、節目在首頁刊登更正報道”的強製條款如果順利通過,也將成為世界上史無前例的惡法。當初,共同民主黨曾討論過在同一版面刊登更正報道的方案,其大小相當於原來報道的二分之一以上。一律強製修改報道大小的行為本身就是嚴重侵犯編輯自主權的行為,現在幹脆要求刊登在第一版,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文體委還提出了通過媒體抵用券製度執行政府廣告的政府廣告法修改案。這實際上是要用人氣投票的方式評價報紙的影響力,來執行政府廣告。政治傾向會決定投票結果,這可能會擾亂媒體市場,因此必須立即廢除。

共同民主黨就修改《媒體仲裁法》的意見表示“尚未確定”,同時卻表現出將在23日的全體會議上進行處理等展開速度戰的態勢。這足以讓人懷疑這是面對明年大選的政治企圖。通過媒體的自凈努力和嚴格適用現行媒體相關法律,來改善假新聞問題,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