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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法律助理”民政首席秘書崔在卿,不要成為第二個禹柄宇

“總統法律助理”民政首席秘書崔在卿,不要成為第二個禹柄宇

Posted November. 23, 2016 07:21   

Updated November. 23, 2016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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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的私人律師柳炳夏在檢察機關20日公佈“崔順實門”中期調查結果後向記者們發送反駁材料,其電子郵件的用戶名被查出是青瓦臺民政首席室朱某行政官在擔任檢察官時期曾使用。青瓦臺發言人鄭然國就此澄清說:“民政首席室沒有主導(反駁材料的寫作),只不過給了律師必要的幫助。”意思是說,因為柳律師沒有攜帶筆記本電腦,民政首席室提供了辦公室工位和資料而已。

運營青瓦臺的費用出自國民稅金,國民稅金不能用於支援總統犯罪嫌疑的辯護。公司老闆如果因個人胡作非為而捲入刑事訴訟,如果用公司資金支付律師費用,就相當於犯了貪污罪。而柳律師只是朴總統的私人律師。

朴總統的犯罪嫌疑主要是她在履行職責時產生的。在總統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夾雜了被懷疑是強迫或濫用職權的行為,就像切豆腐一樣難以區分。就象律師為了替嫌疑人辯護而向公共機關申請資料一樣,總統的辯護律師也可以為了替總統辯護而申請資料。但是,即便是青瓦臺回應律師的請求時,無論是律師還是青瓦臺秘書們,都要清楚地認識到,為總統的犯罪嫌疑進行辯護,是總統的個人事務。

負責民政首席室的民政首席秘書崔在卿聲稱,“盧武鉉前總統被彈劾的時候,雖然也組成了私人律師團,但會議和運營都是在青瓦臺裏面。”盧武鉉前總統當時的有關人士都否認這一事實。即便有過這樣的事情,這也是不能沿襲的錯誤慣行。

提供電子郵箱的朱某行政官2014年8月向檢察機關提交辭呈,並在民政首席室任職。朴總統雖然在2012年大選時承諾“將限制把檢察官到外部門任職,”但並沒有遵守。朱某行政官在崔在卿任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長時,曾在中央調查三科任檢察官。在前民政首席秘書禹柄宇拉進青瓦臺並在民政首席室中上班的4名前職檢察官中,只有朱某與崔在卿有過工作上的交情。如果崔在卿首席動用有個人交情的部下來做總統的個人事務,必須謹記,這可能正是成為“第二個禹柄宇”的第一步。



宋平仁 評論委員 pi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