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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條約在國際法上無效”的《哈佛報告》,其撰寫者是誰?

“乙巳條約在國際法上無效”的《哈佛報告》,其撰寫者是誰?

Posted November. 19, 2015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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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聯盟認為“《乙巳條約》在國際法上無效”的《哈佛報告》的撰寫者被查明了。

首爾大學名譽教授李泰鎮(國史學)將於20日在韓國歷史研究院主辦的“《乙巳條約》110年國際學術會議- 1905年《保護條約》的世界史意義”上,發表“韓國合併無效化運動與歐美的媒體和學術界:1907年∼1936年”。李教授在主題發言中指出,1935年撰寫國際聯盟《哈佛報告》的是來自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的詹姆斯‧加納教授。

國際聯盟1935年曾發佈“與條約法相關的報告”,並指出《乙巳條約》是歷史上沒有法律效力的三個條約之一。其餘兩個分別是,1773年俄軍包圍波蘭議會後強制分割的條約和1915年美軍佔領海地議會後被批准的保護條約。

該報告是國際聯盟“國際協約法典化事業”的一環,以曼利‧哈德遜教授率領的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組為主軸製作而成,因而也被稱為《哈佛報告書》。

詹姆斯教授在1932年成為國際聯盟諮詢團的一員,並在國際協約法典化項目中承擔與條約法相關的研究。加納教授作為一名研究國際法和世界大戰的知名學者,曾接受過法國政府頒發的法國榮譽軍團勳章。

李教授還表示,“加納教授與法國學術界接觸頻繁,並以法國的國際法學家法蘭西斯‧萊伊在《乙巳條約》簽署之後的1906年一篇主張‘條約無效’的論文作為主要依據而制定了該報告書。”法蘭西斯‧萊伊是法律專家,曾作為法國代表團的一員參與1919年的巴黎和會。

李教授分析稱,國際聯盟報告的出臺,直接或間接地體現了大韓民國臨時政府的努力。雖然大韓民國臨時政府的巴黎代表部從1919年3月開始針對巴黎和會展開韓國獨立請願運動,但同年6月28日卻被答覆“韓國問題並非此次巴黎和會的討論物件”。李教授還表示,“以後只要一有機會,代表團就會在國際會議上強調韓國獨立的必要性。”“國際聯盟正式表明意見,也帶有答覆韓國請願行為的性質。”

國際聯盟的這一報告被1963年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ILC)的“因強制或威脅而簽訂的條約的批准、許可、接受等都是無效的”的報告所繼承。李教授還表示,“與國際聯盟及國際聯合的相關國際法組織,對關於1905年《保護條約》和1910年《合併條約》是無效的主張,確實是表示支持的。”



曹宗葉記者 jj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