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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陣營選定的“反憲法行為分子”

Posted August. 12, 2015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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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進步陣營經常拿“憲法”說事。姜萬吉、徐重錫(音)、鹹世雄等人昨天在首爾新聞中心發表了以“光復70周年,對歷史和憲法的再思考”為主題的宣言。他們在宣言中強調,“基於繼承了獨立運動傳統的制憲憲法和民主化運動精神而改定的現行憲法的核心價值,是大韓民國應該追求的時代精神。”這些人一向對南韓單獨成立政府進行批判,呼籲結束分裂,此次強調起大韓民國的基礎之憲法來,令人矚目。

今天在首爾白凡紀念館,以“誰是反憲法行為分子”為主題,舉行制定“反憲法行為分子列傳(暫定名)”的第一次討論會。聖公會大學的韓洪九教授將做基調發言。被列入反憲法行為分子列傳的人,首先必須是公職人員或受公共權力的委任履行職務的人。據悉,電影《辯護人》的故事背景、1981年“釜林事件”中的高英柱(音)律師, 1991年“薑淇勳代寫遺書”事件當時的法務部長官金淇春等將進入“列傳”名單。進步陣營以他們自己的尺度來選定反憲法行為分子,必將導致爭議不斷。

對我來說,提到反憲法分子,首先想到的是試圖以暴力顛覆大韓民國而進行煽動活動的前統合進步党議員李石基。統進党根據憲法裁判所的裁定成為違憲政黨而解散了。1968年因受統一革命党間諜事件牽連而被判刑的前聖公會大學教授朴成俊(音,前總理韓明淑的丈夫),不知什麼緣故,沒有提出複審要求。如果不是公職人員,都不會進入“列傳”名單,這樣的“反憲法行為分子列傳”有誰會認為是公正的呢?

進步陣營也許會認為,即使是相同的主張,如果給人以符合憲法的印象,便會很容易地獲得支持。從瘋牛病示威,到電影《辯護人》,再到新國家党院內代表劉承旼議員的辭職,的確讓人感受到了憲法第一條第一項“大韓民國是民主共和國”的號召力,的確會讓人產生這種想法。言稱“大韓民國”和“憲法”的進步陣營分明讓人覺得奇特,但憲法解釋不能以其褊狹的理念為基礎。



宋平寅 評論員 pi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