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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做出“合併正當”判決,三星對簿埃利奧特取得完勝

法庭做出“合併正當”判決,三星對簿埃利奧特取得完勝

Posted July. 08, 201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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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7日在與埃利奧特的第二次法庭對決中抓住了勝機,這使得美國對沖基金埃利奧特管理公司實際上已經無力主張“合併過程非法”。

此次判決的核心是三星物產公司上月11日把本公司的889萬股(5.76%)股票全部拋售給KCC的行為是否不正當地侵犯了現有股東的權益、處理目的是否正當。埃利奧特稱,“通過向特定友好公司(KCC)拋售股份使得現有股東的表決權被不正當地稀釋,而這只是為了讓大股東取得支配權”,提出對表決權進行限制。本公司股票雖沒有表決權,但在被拋售的瞬間會被重新賦予表決權。對於與埃利奧特有股權之爭的三星來說,這幾乎是為了捍衛經營權唯一可以採取的手段。

法庭方面稱,“公司在持有本公司股票期間,與其他股東實際持有股份相比,增加的表決權只不過是‘反射利益’而已”,等於認為通過處理本公司股票重新獲得表決權並非是不正當的。也就是說,即使現有股東表決權相對的減少,也不意味著受到了不正當的權益侵害。

另外,埃利奧特關於處理本公司股票是為了維持經營管理層支配權、違背普通股東利益的主張也沒有得到認可。法庭方面認可拋售公司股票是為了成功進行合併,但最終裁定“不能斷定這就是違背股東利益的行為”。也就是說,由於合併的必要性得到了認可,所以為了促成合併而處理公司股票的行為是正當的。

法庭方面根據這樣的決定,也全部駁回了對於三星物產和KCC管理層的瀆職及是否濫用表決權的指控。特別是對於埃利奧特提出的KCC管理層瀆職主張,法庭方面表示,“將KCC的三星物產股票收購價格(每股75000韓元)高於合併價(每股55767韓元)作為瀆職的證據,與埃利奧特自己提出的三星物產公司的公平價值在每股10萬韓元以上的主張相矛盾”,指出了埃利奧特的邏輯漏洞。



黃泰浩記者 taeh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