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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鄉投票制的小把戲

Posted March. 20, 2015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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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年,美國麻塞諸塞州州長E‧蓋利在參議院選舉法修訂案中,為了有利於所屬的共和黨,將選舉區重新劃分。因劃分後的選區模樣像蠑螈,所以反對黨將蓋利的名字和蠑螈重新組合為蓋利蠑螈,以表示揶揄和譴責。劃分選區時,違背原則,用拆拆補補的方法使選舉朝著有利於自己一方的方向發展,這種手法即稱為“gerrymandering”。而蓋利蠑螈現象在我國國會的選區劃分協商時,也很常見。

新政治民主聯合的黃柱洪議員提出了所謂的“家鄉投票制”議案。即,選民無關乎自己居民登記位址,可以選擇在自己的出生地(家鄉)或親屬關係登記地(原籍)行使自己的投票權。這一議案的如意算盤是,如果離開家鄉到大城市去的人能夠回來,即使不合併選區,也可以避免因人口不足而造成地區選區被取消的事態發生。這一想法曾在多數為選區整合物件的農村地區議員中間流傳,如今作為法案被提了出來。

國會政治改革特別委員會前天舉行了首次會議,正式開始討論明年4‧13國會議員選舉的選區劃分問題,許多農漁村出身的議員們進入緊急狀態,他們面臨著因所在選區人口不足而導致選區被取消的危險。新國家党黃永哲議員提出了選區面積不得超過選區平均面積的2倍的修正案。去年10月,憲法裁判所裁定,選區之間的人口偏差如果超過2:1,則違反了“選票等價性”原則,所以被視為違憲。但是,如今農漁村議員又打出了“面積標準”的牌,黃議員的提案是試圖阻止農漁村選區的整合而提出的。

還有議員指出,以人口為標準整合農漁村的地區選區,將導致歷史和傳統相異地區的代表性喪失和歪曲,因此成立了“農漁村主權守護會”。如果把現行的小選區制度改變為中大選區制度,農漁村地區也可以維持議員數,但實現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然而,因此就採取比蓋利蠑螈更甚的做法,通過耍耍小把戲,就推倒以居民登記位址為標準計算人口數量這一公職選舉法的大原則,這會有說服力嗎?



朴成元 swpark@donga.com